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10]11号)、湖南省教育厅《光宇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11]93号)文件精神,维护校园稳定,确保就业安全,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序推进,现就文件主要内容告知如下:
望各位员工提高就业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,提高识别、防范和应急处理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等各类就业风险的能力;建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就业观;在求职中若碰到意外、困难和纠纷请及时的联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(0743-2143968)。
002资讯网学工办
2011-04-02